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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的使命不是推翻魔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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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哥布林杀手(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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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哥布林同样鬼畜的生物还有劣魔,不过劣魔是红皮肤头上长角的,主要分布在魔大陆,贝雷尔大陆不常见。

哥布林有名气的第二个原因嘛,安博有从网上了解到,晨曦帝国曾经流行过一段时间的哥布林热。

起因是一位矿场主灵机一动,想要把哥布林驯服成免费的矿工。

这位矿场主先是找精神系法师测试了能不能控制哥布林王让它带着哥布林们去挖矿,结果…他的实验成功了。

于是这位矿场主用哥布林和母猪建造了一个“哥布林工厂”,能够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哥布林。

哥布林们只要有吃有猪就会卖力工作,他们既不会抱怨,也不用付工资,下矿被砸死了也不会有事故纠纷…简直就是最完美的工人。

然后这位矿场主让哥布林们昼夜不断地去挖矿,开除掉了那些不中用的多余旷工,挖矿效率和收益大大提升,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位矿场主的致富故事一经报道,便在安塔罗世界卷起了一股哥布林热,各种工厂都开始琢磨起哥布林的适用性。

一直到智能魔偶被发明出来后,哥布林的作用被魔偶全方位碾压,性价比更高的魔偶迅速占领了市场,这股哥布林热才慢慢消退了下去。

哥布林的合体实力对人类构不成威胁,哥布林的肉也没什么人吃,利用价值也比不过魔偶,所以现在的哥布林和野生的猴子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当它们之中进化出魔化的哥布林时,魔化的哥布林就会带着小弟们到村子里偷猪偷狗,这种哥布林就成了村庄的的祸害,村民会委托冒险者出去清剿它们。

可一个哥布林耳朵就值10铁钞,就跟白给的一样,虽然也有杀死魔化哥布林后可以从它身体里挖出一颗魔铜珠的原因,但讨伐哥布林终归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没什么人会去接这种委托。

现在嘛,安博来了。

早上完成了4个村庄的H级委托后,随便找了一家村庄饭店吃了点东西,安博下午就跑到距离白杨城十几公里远的花火山来了。

今天他要当一回哥布林杀手。

“啊…麻烦死了,跑到这种荒郊野岭来找哥布林,我真是脑子让门夹了…”

安博看着手机导航小声嘀咕道。

对于已经在幻界中模拟过探索地下城的安博来说,对付几只魔物哥布林都不算什么难事。

一般的魔化哥布林综合评级大概在8-9级左右,单纯肉搏的话…安博可能不是对手。

但是没有蠢货会赤手空拳去和魔物对A,人类之所以是人类,当然是因为人类会使用工具,“善假于物”了。

这个世界不禁枪,普通的农民家里常备几把冲锋枪也不奇怪,不到十级的魔物一梭子下去肯定死翘翘了。

但是买枪买子弹也是要钱的,如果去地下城的话还需要买那种附魔的子弹,那赚的钱可能还没有花的多,普通人根本支持不了这种消耗。

而安博…显然是一个穷人,他连一把手枪都没有,唯一的武器匕首也只是普普通通的刀具,根本没有附魔过。

安博身上唯一算的上道具的,也只有手上的魔法手套了。

魔法手套和魔杖的作用差不多,是可以提高以太操纵力的道具,带上手套可以更稳定地施法,是法师挺重要的装备。

对安博来说,魔法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收获,也是他敢孤身出城的最大倚仗。

——也不对,安博还有金手指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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